2023.09.09
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是指中国现行的34个一级行政区,
包括23个省(河北、山西、黑龙江、吉林、辽宁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海南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、陕西、甘肃、青海、台湾)、
5个自治区(内蒙古、广西、西藏、宁夏、新疆)、
4个直辖市(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重庆)、
2个特别行政区(香港、澳门)。
黑龙江省、吉林省、辽宁省、河北省、河南省、山东省、山西省、安徽省、江西省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福建省、台湾省、广东省、湖南省、湖北省、海南省、云南省、贵州省、四川省、青海省、甘肃省、陕西省。内蒙古自治区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宁夏回族自治区、西藏自治区。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重庆。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