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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款单签字时,报”结算信息表体中本方银行账户、现金账户、票据号 (商业汇票号)不能同时为空,签字操作失败“,能否取消这个校验??
如下图:
可以使用补丁解决,即打补丁取消各个逻辑校验(可在ISM上搜索“签字失败”,会列出很多相关的补丁,根据需求申请或下载即可。我这里目前也无法申请和下载
)。
如果实际业务种,不做资金管控、不管资金账簿随便,即实际业务不签字,不占账的话,可以取消这个签字校验逻辑。但是如果要占账、做资金管控,就需要理清签字的意义和为什么要签字。因为做资金的话,取消这个签字校验逻辑,就是给自己和业务找麻烦。例如储值卡业务,走应收应付不传结算。
后面经询问得到大佬们的解释如下:
虽然应收不一定等于收款 应付也不一定等于付款。
收付款类型新增一个,不勾选现金。应收应付里面的 收付款业务类型,就是用于解决类资金收支,非资金类往来结算。非现金类核销通过,收付款业务类型里的现金节点来控制。勾选了收付款业务类型,现金表示,该笔业务会进入资金管控,需要通过现金交易方式来完成。会同步传,现金管理结算节点。不勾选,则表示,本笔业务只是用来,只是用来核销应收应付的往来款不会纳入,只是用来核销应收应付的往来款不会纳入入进行资金管控。签字的原始含义,是有一定的实际业务意义的。签字是为了给出纳进行,资金安排使用。因为签字以后,系统就会进行占账逻辑,同时也会触发对商业汇票的逻辑。签字完成之后,就会实时的进行占账,减少,实时的现金余额,对于未进入,资金管控流程的单据,如果透支后,将会触发控制,用来避免,大量的支付资金单据在结算岗位堆积,收款单刻意做的业务很多,是否进入核销管控,是否进入资金管控,都是可以通过收付款业务类型,来进行配置的。同理,付款单也一样。
应收应付模块可以用收付款类型判断是否传结算;费用报销模块可以用是否企业支付,勾选是否企业支付就不传结算了。
需要针对这个问题,一般不建议取消签字这个校验逻辑。
“结算信息表体中本方银行账户、现金账户、票据号(商业汇票号)不能同时为空,签字操作失败”,其实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可能是:
1、使用了现金管理模块。但是并未购买商业票据模块,当选择结算方式是承兑汇票时,没法填票据号(商业号汇票)。比如,在录付款结算单时,结算方式选择商业汇票的时候,审批不能通过,结算方式和票据类型都试过自定义的
2、启用了现金账户的,现金支付不需要填现金账户。
3、单据属于税金类,不需要业务人员填写收付款账户。
4、付款单上没有填票据号,是财务在现金管理模块的结算节点填的票据号。冲销时自动推的付款单为签字状态,应该是结算信息中的票据号没有转换过来,所以报错。
5、付款单在结算节点下没有维护现金账户或者银行账户。
6、NC57付款单结算方式为现金时,可以不填现金账户;但NC65启用现金管理后,付款单结算方式为现金时,审批提示:结算信息表体中本方银行账户、现金账户、票据号(商业汇票号)不能同时为空,签字操作失败审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