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广东高院发布了一批依法严惩“套路贷”犯罪的典型案例,其中一起涉及在校学生的“套路贷”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。
这起案件中,张某等人针对在校大学生开展无抵押高息短期借款“套路贷”业务,通过频繁威胁恐吓、借新还旧、转单平账等方式恶意垒高债务,将借款从几万元垒高到数百万元。同时,他们还对被害人进行侮辱恐吓,要求其父母抵押房产,甚至发送侮辱短信,使用软件进行电话轰炸,以被害人裸体视频相威胁,以堵塞锁孔、破坏门锁、贴字条等方式逼迫还债。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校园秩序,给被害人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和财产压力。
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对张某等人进行了判决,其中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20万元。其他10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相应的财产刑。
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,“套路贷”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犯罪行为。学校和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力度,加强师德教育,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。同时,家长和社会也应该关注校园安全问题,共同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、健康的学习环境。
此外,我们也需要加强对大学生的理财教育,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价值观。只有让大学生们了解“套路贷”的危害和风险,才能更好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。
“套路贷”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,我们应该加强监管力度,保护校园安全,共同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、健康的学习环境。